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行政許可條例規定》的要求及國家相關部門對船舶清洗艙作業的規定,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,針對本公司的船舶清洗艙作業特制定本規定:
1.1取得船東的清洗艙委托協議,簽定船舶清洗艙合同,并加以确認。合同中必須明确船舶的種類、艙位分布情況、裝載情況及船舶所有艙的具體數據。必須約定作業的時間、地點、達到的标準,必須明确雙方的權利與義務、責任的劃分、違約責任的追究等。
1.2如實填寫申請表,到大連海事局監管二處申請,在得到監管二處的同意下,方可作業。
1.3作業前必須作好清洗艙作業的必要準備工作
①已制定符合安全與防污染要求的作業方案
②已制定符合要求的溢油應急預案
③已制定保障機制
④作業産生的污染物處理方案符合國家相關要求
⑤船舶清洗作業的具體措施和方案
1.4作業前要檢查的工作
①預算出所有作業所需要的物資種類數量
②使用的設備清單和相應的檢驗證明
③作業人員的安全與防污染培訓證明
④人員的防護物資及設備
⑤人員的急救設備及醫藥用品
⑥人員的救生設備及應急食品
1.5作業前需要向海事部門提交的材料
①作業申請
②作業合同
③作業方案
④培訓證明
⑤作業資質證明
⑥應急預案
⑦高風險作業評估報告
⑧監護申請
⑨海事技術咨詢
1.6海關報備
1.7邊檢報備
①人員的登輪證明
②船舶的外輪搭靠證明
2.1作業船舶需懸挂危險作業标志
2.2合理布置作業區、生活區
2.3檢查清洗艙船舶作業艙的氧氣含量并進行必要的除氣、測爆、測毒、通風,達到作業标準。
2.4按全船作業時的消防圖、防油污設備分布圖,進行必要的消防布置及防污染布置。
2.5雙方約定共同的作業程序,并填寫安全作業檢查表,指定專人負責。
2.6船員和登輪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:
①禁止随身攜帶易燃物品或火種(火柴、打火機等),不得在甲闆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
②禁止在規定外的場所吸煙
③禁止穿帶鐵釘的鞋、靴子等
④禁止現場工作人員或值班人員穿着和更換尼龍化纖服裝
⑤下艙人員應配備一定數量地呼吸器、給氧器、安全索、耐火索、防護口罩等
2.7作業防爆注意事項
①禁止電焊、氣焊等明火作業
②禁止使用明火竈具
③禁止敲擊鐵制品。吊裝物件時,必須輕吊輕放,防止産生火花,使用工具時要輕拿放,防止鐵質工具物件掉落甲闆及艙内産生火花。開關艙蓋時要輕、緩、穩,防止撞擊。
④禁止艙内使用手機等
⑤每兩小時測爆一次
⑥禁止使用明火燈具,禁止在通電情況下安裝燈具,禁止使用非防爆式燈具和可能産生電火花的電氣設備。一切電氣設備使用時必須有專人看管
⑦禁止使用清洗劑,禁止向艙内噴射蒸氣,禁止用高溫水(60度以上)清洗
⑧電氣人員應随時檢查電路及電氣設備的絕緣情況,保證其絕緣情況處于良好狀态。
⑨雷雨天氣應停止作業。
2.8驅氣檢查
①首先從甲闆開始測量,然後進行艙内多角落測量
②經過艙外測量達到驅氣标準,方可進入艙内
③下艙時應連續進行濃度測量
④下艙時有專人在艙口看守,下艙人員需攜帶保險繩
⑤艙内應用防爆燈具
2.9每次作業應配備一名聯絡員和一名安全監督員。聯絡員負責施工人員與船方的溝通銜接;
安全員負責檢查作業情況及作業過程中的安全,如果發現有不合要求的作業,應責令停工。
2.10作業完畢,由船東或船廠等部門的專家進行驗收,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完工證明。
2.11完工後,清理器械、清理甲闆、清理油污等,一切清理潔淨方可離船。
2.12為船方開具或代開由海事局或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,交給船方。
船舶污染物接收和清艙作業安全和防污染确認書
确 認 内 容 | 确 認 結 果 | 備 注 | ||
船方 | 作業方 | |||
01 | 是否已辦妥相關申報手續 | □ | □ | 《申報表》 |
02 | 查驗申報内容與實際是否相符 | □ | □ | |
03 | 雙方是否有現場值班 | □ | □ | |
04 | 雙方通訊是否正常 | □ | □ | |
05 | 船舶系泊是否牢靠 | □ | □ | |
06 | 船/船(岸)之間通道是否安全 | □ | □ | |
07 | 作業人員是否經培訓合格 | □ | □ | 《培訓合格證》 |
08 | 着裝、器具是否符合防爆防靜電安全要求 | □ | □ | |
09 | 輸液軟管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| □ | □ | 測試合格證明 |
10 | 雙方排水孔是否堵牢 | □ | □ | |
11 | 作業艙室是否已達到安全作業要求 | □ | □ | |
12 | 吸煙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| □ | □ | |
13 | 防污應急器材是否在場 | □ | □ | |
14 | 火災、爆炸、人身傷亡緊急事故應急方案是否已制定 | □ | □ | |
15 | 是否已落實作業前、後向轄區海事處報告的人員 | □ | □ | |
16 | 泵速泵量是否已商定 | □ | □ | |
17 | 作業部位及要求是否已明确 | □ | □ | |
18 | 開始作業時間: | □ | □ | |
19 | 結束作業時間: | □ | □ | |
20 | 實際接收量: | □ | □ | |
注:符合要求的在“□”内打“√”,不符合要求的在“□”内打“×”,并向轄區海事處報告,經同意後可作業 |
作業完畢後,由負責人把此次業務的詳細作業情況形成書面材料,整理歸檔、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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